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非实物交易的繁荣,并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用户在無用物集平台的相关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平台相关规则,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無用物集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無用物集平台对违规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双方在無用物集平台进行服务交易的全过程。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购买服务需求方通过無用物集平台自主选择完成指定设计需求购买無用物集平台相关服务的交易模式。

第三章 平台交易基本规则

 交易双方無用物集平台进行交易,無用物集平台有权对用户信息进行保护和存储,将按照《無用物集平台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保障双方信息安全。

 需求发布规范

一、交易双方应根据需求实际情况,选择双方认可的交易模式、设计定价、确定完成需求的期限;

二、需求内容:

(一)需求描述准确清晰,内容完整,若需求方对需求内容进行补充解释性说明,不得增加原需求工作量或与原需求相冲突;如增加原需求所需工作量或与原需求相冲突的,视为一个新的需求,服务商有权要求增加费用

)凡是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需求,無用物集平台将拒绝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泄露个人隐私或企业内部数据的需求(含个人联系方式、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内容);

2、涉黄、赌博、暴力等需求;

3、代做学术类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代写论文、代创作毕业设计等;

4、通过刷单、炒作等形式,进行数据作假或作弊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刷粉、刷信用、刷评价、刷钻、删帖、盗图申诉、粉丝数量、阅读数量、下载数量、推广效果数据、网络水军、虚假营销等;

5、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的需求;

6、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的需求;

7、任何有损网络安全的服务:木马、黑客程序、破网、翻墙软件等;

8、非法传销类需求;

9、侵犯第三方权利的需求:软件/程序破解类服务、游戏/程序外挂类服务、盗取网银/游戏账号、抄袭/盗用他人图片等;

10、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信息的相关需求;

11、政治敏感信息、出现或映射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相关需求;

12、無用物集平台可拒绝在平台发布的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需要手机验证注册或需要银行账号验证或者付费才能参与的需求;

2)可能套取需求参与方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个人或者机构隐私信息的需求;

3)需求描述通过链接等方式逃避無用物集平台审核的需求;

4)需求内容涉嫌虚假承诺、需要服务商/人才先承担成本以及跳转站外有交易风险的需求;

5)需要线下转账、充值、使用资金的需求;

6)账号买卖等需求(允许交易的游戏账号除外);

7)可能给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带来损害的需求;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的需求。

第四章 交付/收款细则/退款规则

 服务交付

一、 对于需要交接源文件或源代码的需求,设计服务提供方应在完成工作之后主动将源文件或源代码交付给需求方

二、 设计服务提供方应保证交付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三、需求方完成支付并验收合格后,所提供的作品知识产权即转让给需求方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验收交付成果

一、在所有模式下,需求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合作费用,如果需求方验收起5天内,未有任何操作,自动视为验收通过;在计件模式下,雇主选择合格的稿件即验收通过。

 服务收款

交易双方在付款前应提前对相关服务内容、对应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行为进行沟通确定,并在签订的相关合同中标识清楚。

 退款细则

一、售后退款标准

1.稿件满意,直接定稿,不退款。

2.稿件不满意,可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酌情修改。

二、以下情况不支持退款

1、定稿交付源文件后不支持退款

2、初稿方案出来通知需求方5个工作日未做任何反馈,或定稿前,服务提供方交付需求方的稿件方案,甲方不在2个工作日内按时反馈的,视为验收成功,服务提供方有权拒绝需求方的退款申请。但如遇特殊情况且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的,可进行一定的售后服务

发票

  在無用物集平台订单交易成功后,需求方根据需要申请发票;服务提供方应在接到雇主开票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完成合作的需求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有向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索要发票的权利,发票具体事宜请需求方联系服务提供方沟通处理。

 发票开具其他条款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规则变更

無用物集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無用物集平台商业模式的调整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规则、补充规则,变更后的规则、补充规则(下称“变更事项”)。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無用物集平台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無用物集平台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無用物集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無用物集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公示期满后生效施行。